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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宜受孕常识

来源:  怀孕网          作者:  人之初

夫妻双方想生个健康的宝宝吗,那么必读《不宜受孕常识》:

   1、男方超过55或女方超过40岁,不宜受孕。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,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显著提高。

  2、精神不舒畅时,不宜受孕

  3、正在患病,或病后初愈、身体还未康复时,不宜受孕

  4、疲劳过度时,不宜受孕

  5、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

  6、饮酒扣不宜受孕。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,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。

  7、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。因早孕阶段早怕病毒性感染,一旦孕妇罹患,畸胎率显著增高,而科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。

  8、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,不宜受孕

  9、望月不宜受孕。望月即阴历每月的十五,每月十四一十门,月球引力场对地球的影响最大,最易使人的情绪发生波动。人的情绪激动不安,影响精卵细胞的发育成熟,这时受孕,就可能影响胚胎的发育。

  10、雷雨交加时不宜受孕。因雷电可以产生极强的X射线,尤其是大雷雨时,产生的X射线足以引起生殖细胞染色体的畸变。所以雷雨天交合受精,或野外交合受孕,对胎儿都不利。

  选择在适宜的年龄、季节、时间生育,绝不是无关紧要的,它关系到母子的健康、孩子的发育成长,所以切不可掉以轻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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